訂房注意事項 與房型房價
選擇房型
住宿免費活動時間、注意事項
早餐 | ‧住宿附贈早餐。 ‧早餐時間:am 08:00-09:30 |
抓蝦 | 使用時段:am 09:00-10:00 |
火把夜遊 | 1. 當日園區住宿滿10人以上成行。 2. 遇到下雨,安全起見活動需停止。 3. 住宿登記前請先向櫃檯人員預約。 使用時段:pm 20:00-20:40 |
戲水 | 使用時段:am 12:00-17:00 |
烤肉 | 住宿者,烤肉免收清潔費,可到晚上10:00後請小聲一些,以不影響住戶為主。另請告知時間階段。 使用時段:早上10點到下午4點 |
會議室 住宿加值服務
民宿內部附有會議室,可提供公司機構召開會議、舉辦研習或聯誼之用,可容納人數約80人。基本配備規格如下:
- 懸吊式投影機。
- 固定式布面投影牆。
- 多功能影音擴音設備。
- 會議室分早、中、晚上三個時段:每個時段收費4000元。
- 其他相關器材及借用規定請洽櫃台或電洽服務人員。
- 國民旅遊卡:住宿一間一卡,不加% (露營,烤肉不算)
- 信用卡刷卡:另加3%
因颱風(須中央氣象局發佈的陸上颱風警報),或者其他重大災害,而且苗栗縣宣布停止上班上課,訂金就可以選擇保留或無條件退還。
依照交通部觀光局99年1月13日,交路字第 0990000402號函發布下列規定:
第六條 (訂金之收取)
民宿收取訂金不得逾約定首日房價30%
旅客解約時,得要求民宿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訂金:
-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100%。
-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70%。
-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50%。
-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40%。
-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30%。
-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20%。
-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或怠於通知者,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。
- 第七條 (民宿違約時之處理)
民宿無法履行訂房契約時,應即通知旅客。其因可歸責於民宿之事由所致者,除退還已收取之費用外,並賠償原約定房價一倍計算之金額。如因故意所導致者,應賠償原約定房價三倍計算之金額。但違約事由發生後,雙方另有協議者,依其協議。
退房或延期: 住宿前7日內不接受退房或延期。